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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蝙] 一單大都會的清晨失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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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大都會的清晨失竊案

(Superman/Batman)


*原來的斜體字只好轉成加下劃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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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眼鏡蠢斃了。


但除此之外他無其他選擇,找遍全屋也找不到甚麼像樣的東西,你能指望一個小記者的薪金能買得起名牌飾物嗎?當然不是說他的僱主克扣薪水,只能怪稱得上名牌的飾物都貴得離譜。何況掩飾身分就是要愈低調愈好,戴著名牌東西不就是會被人多看兩眼,本末倒置?而慶幸這其貌不揚的眼鏡意外地耐用,只少昨晚不小心把它摔在地板上,今早起床拾起它時並沒有發現裂痕。

怎麼說他出門前還是嫌棄這古早風格的粗框眼鏡。甚麼潮流興起復古,那只不過是商人為了把倉底貨清掉的藉口。不過他知道自己在開門之前最好把它戴上,這是一項必要的步驟,一副笨重的眼鏡和一身不合身又老套的衣服加起來的價值不多,但這些東西卻成了最好的偽裝,要知道這偽裝能欺騙世人。




當然得加上笨拙的大塊頭形象才能事半功倍。不過他沒必要當個老好人,他不用故意彎著腰一臉害羞怕事的走著。好吧,也不會是抬頭挺胸一臉威風的走著惹人注意就是了。


雙手插袋,哼著斷斷續續的零散曲調,踏著帆布鞋隨意走在街道上。他不會承認如果不雙手插袋的話,這毛衣過長的衫袖就會把他的手指都蓋了一半,他令他感到莫名的不快。


——一定是毛衣穿舊了才把衫袖都拉得老長。


不然怎麼會出現這可惡的情況,他不認為身材上有這樣明顯的差異。


根據記憶,下一個街口轉左會看到一間麵包店,希望那裡的麵包足夠美味,他可不想今天是由一個惡劣早餐開始。

看那店面還算不錯,推門而入後就聞到一陣牛油香味,他似乎趕上了麵包的新鮮出爐時間。這裡還售賣一些簡單的熱飲,而咖啡一聞就知道是在超級市場裡能買到的特價三合一咖啡粉沖成的,但這裡的熱可可似乎還可以一試,那甜甜的香氣能令人心情放鬆,於是他選了兩份麵包和叫了兩杯熱可可。


——一個大男人吃兩人份的早餐也沒甚麼問題的,吃不完放在檯面就自然有人會來解決。


就在準備付款的時候,一盆杯子蛋糕剛好由廚房拿了出來,老闆娘順便推介一下他們的新產品。那杯子蛋糕用了紅黃藍色的糖霜作裝飾,中間的S字怎麼看都很傻。一個超人主題確實表現了出來,在大都會這個超人之城中這樣的產品非常普遍,就像一個觀光聖地總會賣著觀光紀念品,這個超人發源地當然會有各式各樣的超人相關產品。頌讚英雄和商機之間並無抵觸,大都會的市民正讓它們完美揉合著呢!


但坦白說這顏色組合的食物真是不敢恭維,它的外貌完全引不起食慾,不是說那個S弄得歪歪斜斜是個惡劣山寨貨,相反它工整得令人知道蛋糕師傅對此圖案有多用心,遺憾是藍色絕不是令人聯想到美味的顏色,不過那陣蛋糕香味卻非常不錯。

食物能否吃下肚最重要的條件都是味道問題,他相信這超級蛋糕還是有點內涵的。於是他願意多買一個杯子蛋糕。


——大不了閉上眼吞下肚,何況他對三原配色太過熟悉了…算是不怎麼討厭。當然這間店的手藝才是令他把這詭異蛋糕買下來的最大原因!


也許他可以開始期待在萬聖節的時候,這店會有用可可粉蝙蝠裝飾的蛋糕?這明顯比三原色蛋糕更易入口。


從褲袋裡拿出了銀包,銀包的邊位都磨損了但其他部份都尚算狀態還好。這廉價貨和正架在他鼻樑上的粗框眼鏡一樣,也是一個「意外地耐用」的東西,作為一個擁有神奇怪力的主人的生常用品,它的耐用性也算是超級水平了。而用來放証件的位置本來有一張照片的,但現在那位置只剩下一張折疊了的小紙條,一張草草寫下的借據。

——也許該找一天去先收取利息?


他抽出了紙幣付款。在等候熱可可的時候和老闆娘寒暄幾句。他得知下星期會有新主題的杯子蛋糕,而老闆娘則以為他是附近大學的研究生。多虧這一身打扮讓他看起來年輕幾歲,懵懂得像個入世未深的校園青年。臨走時老闆娘還多給他一小包牛油曲奇,叮囑他別只顧拼命研究,臉色有點蒼白要多出來曬曬太陽。他笑著道謝,然後提著滿滿的外賣紙袋離開麵包店。

他想今個早上都能維持好心情了。大都會的神奇魔法,彷彿能讓大部份的事物變的正面又光明。


——不過,他真的臉色太蒼白了嗎?他只不過因工作關係,這幾天少了在白天外出而已。他昨晚還以為是某大個子為了來場約會而編出來的爛藉口。對方身上那個「不說謊」的標籤,他一點兒也不會相信的。


即使他確實需要曬曬太陽,也絕對不贊成帶著格子餐檯布去野餐的蠢提議。這些只有樂天過頭的鄉下男孩才愛的消閒活動,或許大都會大部分的市民也會喜歡提著三原色的野餐籃,挑一片可以抬頭看到天空的草地,咬著三明治等著他們的英雄在頭頂飛過,他們就可以熱烈地打招呼了。這樣歡樂又可笑,英雄確實需要如此光明正大,理當受人們愛戴,每次出行都應有支持者的喝采。


哼,感謝大都會!


但再善良可愛的城市都一定有罪犯,總有不怕死的傢伙愛在英雄的眼皮下作案生事。他不意外一大清早就成了某些目標。


——噢,連一個大都會跟蹤狂也會是光明正大的?


他馬上轉進麵包店旁的一條小巷。可惡的明日之城是連小巷都比較光!但他沒走多少步就被一個黑影罩住。


——就知道逃不了。


他仰頭一看,一個三原色人形活動推廣版就在飄在數米高的地方,露出潔白牙齒笑的像個牙膏廣告。他突然覺得那個正在紙袋裡,同是三原色的杯子蛋糕實在比眼前這位飛天大塊頭可愛得多,只少杯子蛋糕是乖乖等人吃,而不會乘機把人吃了。

而這三原色的傢伙完全不顧及別人心情,慢慢降落在他面前。


「韋恩先生,你涉及與克拉克‧肯特家的失竊案有關,請跟我馬上回去接受懲罰。」


——還真是正氣凜然的樣子嘛!聽聽這傢伙睜著眼說了甚麼鬼話。


「噢,連懷疑也不是,直接被定罪嗎?」抬起手把托一托礙事的眼鏡。過長的毛衣衫袖也非常麻煩,但這氣溫下拉高衫袖並不是個好提議。


——何況手臂的新傷口可能會再次開啟某人的說教模式。


誰能想到布魯斯‧韋恩昨晚已經在一張格子沙發上被唸了一小時!

真的夠了啊!那只不過是小傷口罷了,還大驚小怪的拉著要治療。避開了一個在高譚的老管家,沒想到在大都會就冒出個話癆氪星人。


——這麼緊張的話,昨晚就應該少點折騰。別人點火了,也不代表你需要順勢搧風的!


他看著面前這個笑得比太陽燦爛的混蛋外星佬,心想這就是大英雄的惡劣德性,支持者們都應該來看一看。


「因為已經人贓俱獲了。」


超級英雄私下是個有血有肉的人,宣揚博愛精神的同時,不代表不可以鍾愛某些人或事物。在每一次對望,他總能從那雙藍眼睛中看到某些特別的情愫。如果說力量強大的人也許會因私慾而失控,他會說能成功牽制力量強大的人往往正是感情。是的,這是互相牽引的方式,這是控制的方法……


——只要取得平衡就好。


「那麼,請問克拉克‧肯特先生到底不見了甚麼,需要超人先生來親自追捕呢?」


他——超人先生口中的偷竊犯抬起拿著紙袋的手,在這超級英雄的鼻尖前突然一放,紙袋下墜不過五厘米時對方已經穩穩接下。相信不用偷看,他的超級英雄先生也知道裡面放了甚麼,那可惡的超級狗鼻子。


這就能解釋對方為什麼笑得像終於有飯吃的大笨狗。


當然那杯熱可可香味真的難以忽略,他可不想把珍貴的早餐時間浪費在這後巷中。幸好大塊頭超人先生顯然也想速戰速決,用「超級手指」把他架在鼻樑上的眼鏡輕輕拿下來,然後擅自放進他的褲袋裡,還順便掐了掐他的大腿!


「他不見了一副眼鏡、一身衣服…以及走失一位戀人。」愛毛手毛腳的外星人驕傲地說,彷如在獻寶一樣。


——嘩啊,真是件大新聞,不是嗎?如果面前的是一個記者,這件事會成為新聞嗎?明天一定要買報紙了!真不敢想像遠在高譚的老管家看到這混帳新聞會怎樣?他應該說些甚麼來反擊一下這三原色的混蛋。


但在布魯斯‧韋恩還沒來得及為自己辯護,就已經被超人帶上大都會蔚藍色的天空之中,朝著家的方向飛去。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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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老爺拿出來付款的銀包其實是【高譚小混混大戰大都會小記者】中,某小混混和某小記者所「爭奪」的銀包。

故事簡單來說就是布魯斯跑到克拉克家過夜,在早上偷穿了克拉克的衣服就悄悄地走出來買早餐了,然後「總算醒來」的克拉克發現「失竊」了,於是超人出馬。

是的,他們又來玩角色扮演了,因為這是情趣。 (笑)




來嘛~給心心和留言嘛~~別害羞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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